主 页 | 近日要闻 | 领导讲话 | 公文公告 | 工作动态 | 地方进展 | 普查方案 | 普查机构 | 答疑解惑 | 下载专区 | 工业源产排污系数
 
您的位置:首页->省市->浙江省
浙江省完成污染源普查省级验收工作
2009-06-15
     

  为检验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质量及效果,积极发挥成果优势。5月25日至6月5日,浙江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4个验收组,分别对11个设区市进行了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验收结果显示:各地在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中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并且特点突出,富有创新,成效显著。

  污染源普查工作自2007年起,历时两年,全省各级政府投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人力和物力,先后组织开展机构组建,经费落实,宣传培训,普查监测,地毯式清查,入户表格填报,数据录入,数据汇总、审核、上报,档案管理,报告编写以及普查成果开发利用等阶段工作。验收组通过实地检查,总结发现:全省各地对此次普查工作高度重视,认识深刻;普查机构健全,各部门间配合良好,特别是农业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普查培训形式多样,宣传内容丰富多彩;开展层层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各地研制了一批适用的产排污系数,填补了国家下发系数的空白和不足;数据质控工作贯穿始终,实事求是;工作方法不断创新;普查数据开发和利用积极赶早,并已取得了一批实用成果。普查工作人员以专业的工作素养和坚韧的工作精神取得了普查成效:基本摸清了全省工业、农业、生活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污染源的最新情况,建立了全省污染源数据库,为提高环境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优化经济结构、科学制定各项政策奠定了基础。

  目前全省各地正在进行技术报告、工作报告的修订和完善工作,积极提高普查成果的开发水平,拓展普查成果的应用范围,切实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各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努力做好总结表彰阶段的各项工作,为编发地方污染源普查公报做准备。

 
Copyright (c) 版权所有: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15号信箱 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029 Email:cpsc@mep.gov.cn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