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进行污染源普查数据省级会审 |
2008-08-29 |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8月11—15日浙江省污染源普查数据省级会审在杭举行。此次会审组织了省环保局污控处(总量办)、计财处、辐射处和有关业务部门的相关人员以及全省11个设区市污染源普查办的技术负责人和环境统计人员共30余人组成数据审核组。会审内容主要是审查各地污染物排放大户的排序表、数据汇总表等36张表格。重点从三个方面来宏观审视全省各地普查数据的合理性与逻辑性,分别是分析研究各地重点源普查表格的汇总数据情况是否合理;分析比较各县(市、区)之间以及各设区市之间区域间的汇总数据是否符合逻辑;将各地普查数据与当地环境统计资料、排污申报、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及现有数据进行横向比对。会审意见以书面形式现场反馈给被审单位。 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环保局副局长吴玉琛参加了会议,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地要更加重视第二阶段的普查数据汇总工作,严格依照程序将普查数据逐级上报;二是要求各地必须实事求是的上报普查数据,所有数据来源必须具备充分的根据和理由,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三是要求各地的普查数据要经得起历史考验,数据质量要获得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可。 此次会审结束后,各地普查办将根据会审意见对普查数据做进一步的调整、修正与更新,确保全省普查数据按时保质的上报国家普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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