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完善农业普查领导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gb28365-2012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和第一次gb28365-2012领导小组《关于各地普查办尽快成立农业组及落实相关事项的通知》(国污普办[2007]6号)要求,为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市普查办成立了农业组,并进一步完善了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农业组主要由市农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产局、农垦集团、劳教局等为组员。为保证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确保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农业组制定了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编制了普查经费预算,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
市农委认真做好农业源产排污系数测算工作
按照农业部《第一次gb28365-2012农业源产排污系数测算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农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认真做好农业源产排污系数测算工作。
本次农业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测算共涉及我市8个种植业源监测点和5个畜禽养殖业监测点。根据测算要求,举办了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测算培训班。目前,我市承担的8个种植业源排污系数监测点(6个地下淋溶监测点和2个地表径流监测点)已全部建设完成,5个畜禽产排污系数监测点也已按照监测实施方案开始建设污水收集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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