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
拟定《天津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gb28365-2012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0月6日印发了《转发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07〕91号),方案明确了天津市污染源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种类及普查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和各部门的任务分工。为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副市长陈质枫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维基、市环保局局长邢振纲、市统计局局长杜西平为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工商局、市经济委员会、市环保局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小组成员单位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管委会有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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