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测定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gb28365-2012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及《全国城镇生活污染源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测算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开展2008年gb28365-2012工作,天津市承担了部分城镇居民生活,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洗浴(沐足)业、医院、城镇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厂的系数测算工作。
依据产排污系数测算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小区状况等实际情况,我市选取了南开区、河北区和红桥区分别作为测算区域。
9月18日,天津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邀请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专家对本市南开区、河北区和红桥区相关质控人员、技术人员、采样人员、调查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分析人员进行了产/排污系数测算培训。目前,三个区环保局正在开展生活污染源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采样和实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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