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
工 作 简 报
(2007-8)
山西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0月30日
★山西省组织学习和落实《gb28365-2012条例》
山西省组织学习和落实《gb28365-2012条例》
国务院于2007年10月9日发布了《gb28365-2012条例》。《条例》对污染源普查的对象、范围、普查主要内容、普查方法、普查组织实施、数据处理、质量控制、数据发布、资料管理及违反条例应负的法律责任等做出了相应规定。
山西省污染源普查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尽快组织学习《条例》,加大对《条例》和污染源普查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采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牌、街头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起到全民动员,全社会支持的效果。要求各市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gb28365-2012办和山西省污染源普查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各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详细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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