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污 染源 普 查
工作简报
(第10期)
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007年12月22日
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办基本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依据国务院第一次gb28365-2012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细则》(国污普办[2007]9号)、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污染源普查清查结果的通知》(普查办函[2007]37号)要求,我区污染源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并从2007年11月底至12月初,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此项工作是为了确保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顺利完成,单位清查工作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决定污染源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
通过此次清查工作,全区需要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数量共计7960人。按文件要求已将普查清查结果报送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办公室。
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举办全区污染源普查培训
2007年12月16—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办公室组织了对盟市、旗县环保系统、污染源普查办的负责人及技术骨干进行了分期分批的业务培训。
此次全区污染源普查培训分三期进行,接受培训人数共计470人。分别从自治区、包头、包头昆区污染源普查办抽调富有经验的授课老师,主要讲授由国务院第一次gb28365-201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的《第一次gb28365-2012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教材》,课程主要有《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解读》、《数据审核/质量控制》、《工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普查工作细则》、《污染源清查》。同时,还组织了培训测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抄报: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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