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污 染 源 普 查
工作简报
(第4期)
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007年7月2日
内蒙古成立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农业组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gb28365-2012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各地普查办尽快成立农业组及落实相关事项的通知》(普查办函[2007]6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成立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农业组。
成立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农业组的目的:针对在农牧业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生态环境恶化、草场退化、农药、化肥、农用地膜污染等问题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为我区的农牧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和决策提供科学的环境依据。
该工作组主要负责自治区污染普查工作中农业普查技术规定和工作细则的制订;组织农业源产排污染数据的测算,对自治区农业源普查进行指导和对普查数据进行分析和审核等。
该工作组主要由自治区农牧业厅、生态环境监测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牧科学院、植保植检站、经济作物工作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家畜改良站、草原工作站的有关专家组成。
内蒙古2007年第一季度污染源普查监测情况
按照国务院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要求,最近我区向第一次gb28365-2012办公室报送了“2007年第一季度污染源普查监测情况”,具体上报情况如下:全区国控应测废气污染源数155个,国控应测废水污染源数63个;实测废气源数65个;实测废水源数43个;应测污水处理厂数16个,而实测数12个;垃圾处理场应测数2个,未实测。其中通辽市和鄂尔多斯市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监测第一季度国控重点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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