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 林 省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作 简 报
(第八期)
吉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长春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全面展开
11月21日,长春市召开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动员暨污染源清查部署工作会议,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及全市环保系统负责污染源普查的科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张伟作了重要讲话,市普查办有关人员对我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实施安排和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进行了细致讲解和部署。会后,各县(市)区、开发区立即行动起来,长春市污染源普查现场清查工作正式展开。
按照省、市工商企业名录、经济普查产业活动单位名录和污染源监管等信息,长春市共有9万2千余户企事业单位需要按行政区域逐户登记清查。通过本次清查可以确定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是否纳入污染源普查,为科学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提供依据。本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由市普查办组织实施,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现场排查、电话访问等形式,进行拉网式清查。清查工作将于本月底结束,清查结果经市普查办审核汇总后上报省污染源普查办和国家污染源普查办。
长春市污染源普查网正式开通
为了及时传达国家和省、市污染源普查有关政策、信息,鼓励社会各阶层关心和参与普查,为污染源普查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搭建一个沟通、联系的平台,长春市建立了长春市污染源普查网。目前,该网已正式开通,网址为http//www.ccepb.gov.cn/wrypc/。
白城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如期开展
为开展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白城市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对污染源普查工作做了认真安排和部署,市政府制定下发了《白城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实施污染源普查工作。
白城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已按照省污染源普查方案要求如期进行,召开了各区、县环保局长,市局各科室科长参加的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会议,市环保局局长刘永宏传达了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会议精神,强调各县(市、区)环保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配强领导小组。白城市政府召开了由15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职责,要求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现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清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辽源市召开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会议
11月20日,辽源市召开了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会议,市普查办及两县、两区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清查细则,并围绕辽源实际情况展开了讨论。会议确定了工作方法和路线,落实了工作任务。同时,辽源市农业源普查工作开始启动。市农业局、牧业局、水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gb28365-2012农业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农业源普查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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