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第二期)
海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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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内 容
一、海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近期工作
海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近期工作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十一五”计划提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国务院决定2008年开展第一次gb28365-2012,根据国务院的文件要求,我省制定了相应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本次普查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省环境状况,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同时向国家上报普查资料。2007年主要是开展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1、开展调研,制定普查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gb28365-2012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gb28365-2012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要求,组织有关人员搜集我省各类污染源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结合本省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草拟了《海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征求了省统计局、省农业厅等十一个相关单位的意见,然后报送省政府审批。省政府于2007年7月3日下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琼府[2007]44号),要求各市县、各部门按照《海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部门普查工作。
2、成立机构,争取普查经费。
根据省政府琼府[2007]44号文件精神,成立了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厅,由何少群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我厅污染处、省监察总队、省环科院及五指山市局抽调环保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班子,8月份工作人员已经全部到位并开展正常工作。按照省政府分管领导的指示,省普查办立即着手编制普查经费预算,并向省财政报送了普查经费预算。目前,普查前期准备经费已经下达,省级普查经费已通过财政厅二审,列入2008年省级财政预算,国家补助的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等费用也已经到位,污染源普查经费基本得到保障。
3、精心组织,推进准备工作。
(1)根据全国统一部署,从2007年3月份起开展了22个国控及29个省控重点污染源的普查监测工作。到年底止,已按照国家污染源普查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基本完成监测工作任务,为工业源普查提供了翔实的污染物浓度数据。
(2)召开普查启动工作会议,6月份召开了全省环保系统污染源普查启动工作会议,对全省普查方案进行讨论,组织落实工作机构。11份召开了农业源普查工作会议,要求各市县普查办设立农业组,具体落实农业源普查工作。
(3)组织省环科院、海口市、三亚市和五指山市环境监测站参与全国城镇生活源排放系数测算调查研究,年底前已完成了3次调查测试任务,最后一次测试将于2008年1月份完成,为生活源普查做好了技术准备工作。
(4)开展污染源清查工作,11月份各市县普查机构在收集分析工商、统计、工业等部门信息的基础上,依据普查清查细则规定,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各类污染源进行全面的清查,初步建立了全省各类污染源清查名册。
(5)积极参加国家普查业务培训,从9月份起先后组织省、市、县各级普查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及培训教员52人次参加gb28365-2012各种业务培训,各受训人员认真学习,均取得优良成绩,为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6)各市县普查机构以污染源清查结果为依据,确定了相应数量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人选,新年前后将对初步确定的全省2300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人选,实施各类普查业务培训,通过考核者正式聘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发给相应的证件,成为本次污染源普查的主力军。
(省普查办 王昌号)
报:国家环保总局、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办公室。
送:省人大环资工委、农垦总局、省政府直属各相关单位,各市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国土环境资源局,本厅领导及相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联系电话:0898—65236154 传真:0898—65236154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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