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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008-03-22
     
 

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召开。省环保局王国平局长、赵德山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农业组负责同志、省局各处室及二级机构的处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各省辖市、县(区)环保局长、主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副局长、环境监察支队(大队)长、环境监测站站长、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农业部门分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王国平局长对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对全面普查阶段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王国平局长强调:全面普查阶段是整个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环保部门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入实际,亲自协调解决一些重大、关键问题。要把普查作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更加有力的协调措施,将普查经费落实到位。要加强各部门间的相互协调,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使全面普查阶段工作有序高效的推进。要做到“三同步”,即做到各地进度与国家、省要求同步,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的进度同步,宣传工作与普查工作同步。完善各级普查工作调度制度,设立每半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的制度,及时掌握各地普查工作的进展,做到心中有数;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确保指挥系统畅通。各地要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指导普查登记工作,加强层层推动,对工作进展快、质量高的地区,要予以表扬,典型引路;对登记填报工作走过场、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质量控制不严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王国平局长指出:各地环保机构要举全局之力,在各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监督下,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计财、监察、监测、宣传、污管和审批等部门要集中力量,密切配合为普查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支持,打好全面普查的攻坚战。

王国平局长强调:全面普查阶段,要进一步加大普查的宣传力度,要在一段时间里对普查工作进行集中报道,重点围绕普查对象依法接受普查、普查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普查、普查对象权益和秘密依法受到保护、普查数据实行“三不挂钩”政策等内容开展宣传,以取得普查对象更多的理解与支持,从而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

王国平局长指出:要通过制定详尽的普查员工作计划,建立出勤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普查证件使用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等,规范普查员的工作行为;并关心和帮助解决工作与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保持普查员队伍的稳定,从而使他们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普查任务。

王国平局长强调:各地应逐级组织质量核查,加强对普查的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层层把关,避免普查工作中出现遗漏和错误,保证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要加强督查督办,各省辖市要对基层普查工作开展工作质量核查。要坚持质量核查制度,全面普查阶段工作质量核查要按照国家下发的《质量核查工作细则》要求,确保抽样数量和覆盖面,重点是进行入户现场核查,主要查阅普查对象的原材料消耗记录、原辅材料凭证、生产纪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对于抽查合格率达不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其重新填报(普查)。省普查办将于20085月对各省辖市进行普查表填报和数据审核工作质量的核查,6月进行普查数据录入工作质量的核查。

王国平局长强调:全面普查阶段的工作涉及面广,数据量大,数据的真实性至关重要。要严格执行“三不挂钩”的政策,采取切实措施,预防普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要加强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一旦发现有不支持配合普查人员进行登记的调查对象和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拒绝普查登记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普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和行政不作为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抓住典型,举行新闻发布,利用各类媒体进行曝光,予以通报,并落实查处情况。各级普查机构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本地普查工作质量的监督,各地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省普查办。

会上,赵德山副局长就贯彻会议精神、抓好全面普查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赵德山副局长强调: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和普查办要围绕全面普查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阶段工作方案,制定各项任务的工作进度表,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全体普查人员认真学习这次会议精神,将全面普查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学清楚搞明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坚定信心。

赵德山副局长指出:目前大部分市、县已经按国家要求基本完成了准备试点阶段的工作,但还有少数地方没有全面完成,需要尽快整改,查漏补缺。完成的地方也还要进一步梳理,查找不足,发现问题。

赵德山副局长强调:普查是今年我们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环保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要把该项工作作为阶段性环保中心工作来抓,特别是在2月至5月这一段时间,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多,我们各级环保系统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普查工作。

赵德山副局长指出:省辖市要全力以赴支持和加强基层的普查工作,要努力做好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为基层提供尽可能好的条件和环境。入户登记期间,省普查办将派出业务指导组,在市、县的配合下指导普查工作。指导组将直接到基层,边看,边了解情况,边解决问题。各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在登记期间,都要亲自挂帅出征督战,及时了解普查登记进展情况,检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基层普查办工作人员处在一线前沿位置,更要深入普查现场,在普查一线指挥作战,指导普查员开展调查登记。各级普查机构要对登记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预案;同时,建立半月一次的信息调度制度。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将通过会议、培训、简报等形式及时通告。省辖市普查机构要发挥好普查信息的上传下达作用,及时将国家、省的要求、信息、技术规定等传达给地方,及时将基层的问题反映上来。

赵德山副局长强调:我们省对全面普查阶段的4项重点工作规定了明确的进度表:310,我省入户登记正式启动;430日前,完成县级普查数据的填报与审核;531日前,完成县级普查数据录入及原始数据上报;620之前,各省辖市完成普查数据的汇总工作,并上报省普查办。

赵德山副局长指出:进入全面登记阶段后,大量的普查报表和众多的原始数据将会陆续产生。环保总局和国家档案局20071212印发了《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2007]187号文),希望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按照两局《办法》,管理好档案。以便于普查资料的开发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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