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工 作 简 报
(第 六 期)
黑龙江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国家普查办调研齐齐哈尔市
普查试点工作情况
9月12日至16日,国家普查办副主任朱建平率调研组赴齐齐哈尔市调研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情况。调研组实地考察了讷河市、龙江县和富拉尔基区等三个县(区),与环保部门及大型企业集团的环保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实地走访了齐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等当地特色行业。
座谈会上,朱建平副主任听取了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后,对齐齐哈尔市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齐齐哈尔环保基础好,工作热情高,领导重视、工作细致并富有创造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希望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作用,能兼顾质量和速度的统一,努力完成试点工作的目标,为国家、省和市里率先摸索出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朱建平副主任对我省的普查前期工作提出了八点建议:一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重点要放在县级机构的建设上;二是要配备得力工作人员充实到普查工作队伍,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三是要落实经费,重点是在县级经费的编报和落实上。四是要做好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尽量从各有关单位内部选调懂环保、熟悉情况的人员。五是要组织好培训,重点提高工作人员的填报和审核数据的能力。六是要做好清查,尤其要注意黑龙江省内季节性生产企业容易遗漏的问题,重点要避免重报,漏报的问题;七是要加强宣传,为全面普查营造有利气氛;八是要制定普查入户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全国普查工作。
齐齐哈尔市顺利完成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
日前,齐齐哈尔市顺利完成了污染源普查试点各阶段工作任务,在为期三个月的普查工作中,共完成了786家重点工业污染源,596家一般工业污染源,2905家生活源和6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近300名工作人员参与了此项工作,实地演练了编制方案、宣传动员、选择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培训、污染源清查、普查表的填报、表格和数据审核、数据上报和经验总结等8个工作程序。
这次普查达到了国家试点的预期目的,验证了技术规定、实施细则、数据处理软件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和便利性,演练了普查工作全过程,摸索了试点工作经验和组织动员机制,为国家的普查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同时,也为本地带出了一支具有实战经验,富有战斗力的普查工作队伍,为全面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省普查办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7〕50号)精神,9月20日,省普查办转发了《通知》,并针对我省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的情况,提出了各地进一步落实普查工作的人、财、物,重点要做好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和正式清查前的资料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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