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第三期
本期导读
★省普查办将对各地普查准备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各地工作动态
★武汉市普查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长助理万勇带队检查该市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黄石市普查办对辖区县(市、区)清查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荆州召开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
★宜昌市环保局将普查工作列入2008年度重点工作
★恩施州第一期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在湖北民族学院举办
★远安县从两个方面下功夫做好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
★当阳市召开污染源普查第一期培训班暨动员大会
省普查办将对各地普查准备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为加强对各地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质量的督导,确保我省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省普查办将在2月下旬组织专班对各地(包括县市区)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查重点是组织机构建设、经费落实情况,以及污染源监测、宣传、清查、培训等9个方面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本次检查情况将进行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普查工作评优和以奖代补的依据。
☆☆☆地市工作动态☆☆☆
武汉市普查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长助理万勇带队检查该市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1月16日,万勇市长助理一行检查了该市江岸区、江汉区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江岸、江汉两区分管污染源普查的区长汇报了本区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万勇要求,对污染源普查要确保质量,包括人员培训、入户调查等各个环节,数据要准确真实;各区要尽快落实普查经费,尽快到位,专款专用;要对污染源普查成果进行分析、应用,发挥其作用。在听取完汇报后,万勇市长助理一行还到江岸车辆厂、爱帝服饰公司、长江医院等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检查中他要求企业在搞好污染防治工作基础上,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
黄石市普查办对辖区县(市、区)清查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为贯彻落实省普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掌握各地清查工作完成情况,黄石市普查办于1月25日~28日冒雪对辖区县(市、区)的普查清查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单位清查底册》、《清查单位名录》、《普查单位名录》、《清查小区一览表》等。对检查中发行的问题,如《清查阶段工作汇报材料》上的相关数据与《普查单位名录》上的相关数据不一致、少量符合普查要求的生活源未列入普查、《普查单位名录》上某些企业未填联系电话、行业类别名称填报不规范等,市普查办现场将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理记录并反馈各县(市、区)普查办,要求元月底以前必须整改完毕。
荆州召开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 1月31日,荆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在荆州召开,市环保局局长张明军通报了该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进展和安排,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就普查工作做了专题发言。
副市长吴方军了出席会议,并对做好普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明确把握污染源普查的目标任务;三是强化保障体系,保证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健全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完善经费保障体系,强化宣传动员,倡导全民参与,强化监督力度,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协调配合。(荆州市普查办)
宜昌市环保局将普查工作列入2008年度重点工作 1月25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彦才在该局2007年局机关及个人年度考核会议上,要求牵头负责的规财科和普查办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将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好,在时间、进度、质量等方面要走在全省的前列。(宜昌市普查办)
恩施州第一期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在湖北民族学院举办 1月16日至17日,来自全州8个县市的100多名负责普查的工作人员和100多名湖北民族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的大四学生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将被聘为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到目前为止,恩施州已有300多人参加了国家、省及州级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培训。春节后恩施州普查办还将对全州200余家重点普查对象负责人进行培训。(恩施州普查办)
远安县从两个方面下功夫做好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 一是在清查质量核查上狠下功夫。(1)在清查时做到逐户逐人按区域进行登记;(2)把清查出来的样本数与工商、统计、经贸、招商和环保等单位提供的企业名单和基本登记信息,进行逐一核对、核实;(3)安排普查指导员对清查的样本数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是对普查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进行核实,确保污染源普查样本准确。二是做好重点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的培训工作。(1)组织对县内二十多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负责人和环保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2)针对污染源特点,专门编制《重点工业污染源培训教材》发放到重点工业污染源单位,指导其普查填报工作;(3)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现场试填指导;(4)对普查对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组织普查对象进行了交流。
当阳市召开污染源普查第一期培训班暨动员大会 1月17日至18日,当阳市召开污染源普查第一期培训会议,51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对下一阶段普查工作任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做好清查核实工作。重点是按照国家普查办[2007]21号文件的要求做好清查核查工作,整理好《单位清查底册》《单位清查表》《污染源普查单位名录》等档案资料;二是进一步抓好“四落实”工作。在机构、经费、人员已经落实后,近期要重点抓好普查任务的落实,要把普查单位逐个落实到每一个普查员;三是要继续抓好普查业务培训工作。任务落实到人以后,培训方法要进一步细化,针对不同的工作任务培训对象施以不同的培训内容。
报送: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办公室、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环保局领导、省污染源普查成员单位
抄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环保局、普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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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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