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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污染源普查简报1期
2008-02-20
     
 

湖北省污染源普查

工 作 简 报

 

第一期

湖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008年1月18

本期导读

湖北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gb28365-2012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湖北省环保局李兵局长在局长办公会上强调:保质保量,争取一次成功是湖北省污染源普查的工作目标

湖北省完成污染源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湖北省污染源普查指导员培训考核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贯彻落实第一次gb28365-2012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4日上午,第一次gb28365-2012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湖北省紧接着召开了本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强调,全省要认真学习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负责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周坚卫指出,积极落实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要加强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省政府已成立了由省相关部门组成的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抓紧成立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确保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明确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普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普查工作目标和任务,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千万不能因个别地方工作延误而影响全局。三是严格要求,确保数据准确。全省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标准,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四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省各级普查机构要针对普查的不同阶段,针对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认真制定本辖区普查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工作。五是落实经费,提供普查保障。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湖北省环保局李兵局长在局长办公会上强调:

保质保量,争取一次成功是湖北省污染源普查的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湖北省环保局新年召开的第一次局长办公会上,局长李兵专门召集局相关业务处室和部门负责同志,专题讨论研究部署我省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首先听取了省普查办关于湖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汇报,征求了省环保局相关业务处室和部门对污染源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和责任制建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讨论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污染源普查工作机制;筹备召开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建立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市州的分工和责任以及奖惩办法;加强污染源普查的培训工作,落实普查具体任务;落实经费保障和加强宣传工作的举措等。

在局长办公会上,李兵局长明确提出,湖北省污染源普查的工作目标就是:“保质保量完成好湖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任务,争取一次成功。”

 

湖北省完成污染源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日前,湖北省污染源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顺利结束,931名污染源普查指导员通过了省污染源普查办组织的培训和考试,拿到了普查指导员的上岗证。

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是重要的国情调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的选聘和培训是搞好污染源普查的基础,关系到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成败。为确保湖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20071217200815日,湖北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在宜昌、黄冈、荆门、襄樊和武汉组织举办了五期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对全省17个地市、100多个县(市、区)普查办的业务骨干以及拟聘普查指导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总计有1000多人参加了培训,931人通过了考核。

    在每期3天的培训期间,省普查办组织安排专家给参加培训的学员解读了第一次gb28365-2012方案,讲解了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源普查对象、内容、范围和普查表填报规定,清查与入户调查、普查员工作细则、排污系数应用、数据审核、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目前,全省各地污染源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在各地普查办的组织下,按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中,预计20081月底前完成全部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湖北省污染源普查指导员培训考核情况统计表

 

市州名称

参加培训人数

参加考试人数

90~100

80~89

70~79

60~69

不及格

武汉市

206

186

54

117

15

 

 

黄石市

47

46

28

14

4

 

 

襄樊市

88

68

16

50

1

1

 

荆州市

61

60

35

20

5

 

 

宜昌市

119

114

41

40

27

5

1

十堰市

73

71

29

36

6

 

 

咸宁市

44

41

17

21

2

1

 

荆门市

70

69

36

24

9

 

 

鄂州市

27

26

9

12

5

 

 

黄冈市

100

97

51

44

2

 

 

孝感市

50

49

24

17

8

 

 

随州市

31

25

16

7

2

 

 

恩施州

51

45

9

30

6

 

 

仙桃市

11

11

3

8

 

 

 

潜江市

11

11

7

4

 

 

 

天门市

8

8

3

5

 

 

 

神农架

6

5

3

2

 

 

 

 

1003

932

381

451

92

7

1

 

 

报送: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办公室、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环保局领导、省污染源普查成员单位

抄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环保局、普查办

湖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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