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农业组正式成立
2007年10月12日,湖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鄂污普办[2007]2号文正式下发了“关于湖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设立农业组有关事宜的通知”。农业组的人员由省农业厅、省环保局机关或直属单位的业务骨干组成,并聘请部分省内农业院所相关专家参加,组长由湖北省湖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副站长李峰兼任,成员共6人。农业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湖北省农业污染源(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三峡库区农村生活)普查工作,具体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和工作细则的制定,组织农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的测算,对农业污染源普查进行指导、培训及普查数据的填报、分析、审核、汇总等。普查数据汇总后报同级普查办公室和上级农业组主管部门。农业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与省普查办集中办公。
文件同时要求各地应参照省里的做法,成立由农业、畜牧、水产参加的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成立相应的农业组,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此前,自2007年8月以来,湖北省农业组成员就已集中办公,并召开了全省普查工作会议,对湖北省的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按国家的计划开展农业污染源系数测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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