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印发开展污染源
普查工作通知
第一次gb28365-2012是“十一五”时期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gb28365-2012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gb28365-2012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北京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从四个方面对污染源普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两级污染源普查领导机构,以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提出了普查的具体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时点、对象、范围、内容、普查步骤及时间安排。三是明确普查工作经费由市和区县财政全额承担,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按时拨付。四是强调所有普查对象必须按照统计法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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