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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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环文【2007】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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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方案,已报市编办按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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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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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环保综联【2007】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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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陈质枫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9个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市环保局副局长赵恩海担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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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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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环普查【2007】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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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张和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10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孙彦敏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立10人普查工作办公室,冯建军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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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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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办【20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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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牛仁亮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11个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局巡视员杜培仁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部署普查对象和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经费、普查资料填报和管理共五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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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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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办字【2007】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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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郝益东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9个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巡视员杜俊峰任办公室主任。组织成立10人普查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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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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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环发【2007】2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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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王秉杰局长为组长,省局相关处主要领导参加的省普查协调小组;成立7人组成的普查工作办公室,吸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派人员,壮大普查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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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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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名单已经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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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矫正中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秘书长、省环保、统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副局长谢忠岩兼任普查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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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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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政办发【200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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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刘学良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9个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局李平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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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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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环保计【2007】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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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环保、统计等部门厅局长参加的领导小组,市环保局长徐祖信担任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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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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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办发【200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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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仇和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11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厅副厅长赵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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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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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发【2007】30号
浙环发【2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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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陈加元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12个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局吴玉琛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立周碧河处长为组长、10人组成的普查工作办公室,分设综合协调、业务技术两个组,人员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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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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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函【2007】2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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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田唯谦副省长为组长,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10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局副局长王文有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普查工作办公室六项职责,设立三个工作组;已编制三期普查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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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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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环财函【200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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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主管省长任组长,省环保、统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了普查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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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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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环财字【2007】2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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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许苏卉局长为组长,省局相关处主要领导参加的省普查协调小组;成立普查工作办公室,设立综合协调、现场调查、监测技术、数据处理四个工作组,明确职责、人员到位。 |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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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话了解,普查领导小组正在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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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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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环文【2007】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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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张大卫副省长任组长,省长助理、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9个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局副局长王国平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郭艳红任工作办公室主任。安排办公用房、配套办公设备,办公室人员已经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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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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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办发【2006】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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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阮成发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9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局副局长朱宪国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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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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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政办函【2007】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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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徐宪平副省长为组长,省办公厅副主任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9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局副局长王会龙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在峰任工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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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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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2006】128号 粤环办【200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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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林木声副省长为组长,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9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局副局长王子葵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普查工作办公室设立三个工作组,吕凤林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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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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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办发【2007】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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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了解,已经成立领导小组,文件尚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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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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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话了解,普查领导小组正在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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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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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07】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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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余远牧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10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勇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普查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和一次预算、分年到位的经费保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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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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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办发【200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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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省环保局总工程师李合意为主任、暂定15人的普查办公室。普查办公室设立两个工作组。3月中旬全省召开污染源普查监测会议,编写了第一期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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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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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府发【2006】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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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肖永安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11个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局副局长姜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文件要求:各市县要成立普查机构;明确普查对象,作好相关资料填报和管理;确定贵阳、福田作为省普查试点城市;组成15人普查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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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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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政办发【2007]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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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李新华副省长为组长,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10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局副局长杨志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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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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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政办发【2007】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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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宫蒲光副主席为组长,自治区副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自治区环保局局长张永泽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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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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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政字【2007】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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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洪峰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秘书长、环保、统计、发改委、财政等10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局局长何发理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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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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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07】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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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杨志明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10个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局王新中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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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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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2006】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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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马建堂副省长为组长,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10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省环保局赵浩明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双炯处长任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设立四个工作组,明确分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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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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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发【2007】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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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王正伟副主席为组长,自治区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12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马利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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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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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函【2007】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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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副主席为组长,建设兵团副司令、自治区秘书长和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10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自治区环保局局长牛晓萍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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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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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办发【200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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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兵团副司令刘新齐任组长,兵团副秘书长、环保、统计、宣传、发改委、财政等6个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兵团环保局副局长吴瑞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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