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一次gb28365-2012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国污普办〔2009〕1号
关于印发《第一次gb28365-2012技术报告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分册编写大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全军环办:
为做好第一次gb28365-2012放射性污染源普查总结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源普查机构完成本地区放射性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全国污染源查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第一次gb28365-2012技术报告放射性污染源分册编写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编写大纲,协调辐射环境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编写污染源普查技术总报告放射性污染源部分(章节或者分报告),及相关工作总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放射性污染源普查的技术报告和相关工作总结,各一式三份,与污染源普查技术总报告一同报gb28365-2012工作办公室。
附件:第一次gb28365-2012技术报告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分册编写大纲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主 题 词:环保 普查 放射性 编写大纲 通知
附件:
第一次gb28365-2012技术报告放射性
污染源普查分册编写大纲
一、概况
主要介绍本地区辐射环境状况,核技术、电磁辐射应用、伴生矿开发利用情况等。
普查原因、必要性、目的等。
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对象的范围及内容。
二、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与实施
结合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突出本地区的工作特色,其中包括:技术规定和细则实施、监测实施情况、采用的技术路线和方法等。
三、质量保证
监测过程的质量保证;入户普查阶段的质量保证(包括五级审核、交叉审核、专家审核的核查方法、内容和结论);数据录入过程的质量保证;汇总审核的内容、方法和结论。
四、放射性污染源普查数据的汇总分析
(一)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情况
1、普查对象
2、初测依据与技术规范
3、初测结果
4、结果分析与汇总
——核素分析测试结果、纳入普查范围的对象、普查行业、企业数量,各行业总体污染水平(主要核素活度浓度范围,各地区分布)。
——主要行业分析、开发利用情况和废物产生情况分析等。伴生放射性矿采矿企业数,主要的伴生放射性矿种类及开采量。伴生放射性矿开采过程产生的含放射性固体废物、废水、废气量。伴生放射性矿冶炼加工企业数,主要冶炼加工的伴生放射性矿种类及冶炼加工量。伴生放射性矿冶炼加工过程产生的含放射性固体废物、废水、废气量。筛选主要的伴生放射性矿种类、主要企业,行业特点比较。地域分布特点。
(二)工业源
1、电磁辐射设备情况
行业分布、使用情况及相关数量、在用数量和终止使用情况等。
2、放射源情况
行业分布、使用情况及相关数量、在用数量和终止使用情况等。
3、射线装置情况
行业分布、使用情况及相关数量、在用数量和终止使用情况等。
(三)生活源
1、电磁辐射设备情况
2、放射源情况
3、射线装置情况
(基本内容参照工业源)
(四)放射性污染源总体情况及评价
1、各类放射性污染源汇总
(1)电磁辐射设备汇总
(2)含放射源设备(或放射源)汇总
(3)射线装置汇总
应包括表、图分析。
2、放射性污染源在地、市分布情况及分析
应包括:(1)按地、市污染源的数量统计;
(2)按含有放射性污染源的企业数量进行统计。
3、放射性污染源行业分布情况及分析
4、放射性污染源分类情况及分析
(1)按设备、装置类别(代码)进行分类统计;
(2)射线装置可按国家射线装置分类办法进行统计;放射源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按国家放射源分类办法进行统计。
5、按放射性污染源在用及停用情况分析
6、普查结果同历史数据、日常监管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五、主要结论、辐射环境问题与对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成果)
(二)存在辐射环境问题及对策建议
根据污染源普查数据,结合历史数据和日常监管数据,分析归纳存在的辐射环境问题。
可对以下研究课题提出具体建议。
(1)伴生放射性矿审管标准;
(2)伴生放射性矿分级审管体系;
(3)各省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辐射影响研究;
(4)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相关放射性废物堆放等场地退役治理研究;
(5)电磁辐射设备(设施)辐射环境监管分类方法研究
注:请各地方在大纲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如作为分报告单独编写,可从报告中精选出宏观数据和结论,作为普查技术报告放射性污染源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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