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办公室
普查办函〔2009〕2号
关于征集污染源普查宣传资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厅)局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全军环办:
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目前已进入总结验收阶段,根据国务院第一次gb28365-201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关于做好第一次gb28365-2012宣传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47号)的要求,为了更好总结第一次gb28365-2012的工作成果,形象、全面地反映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我办将组织编辑制作第一次gb28365-2012电视片,现向你们征集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开展两年来的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料内容。国家、省、市、县级电视台、报刊杂志报纸文摘和宣教中心为宣传报道普查工作中的重要时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反映普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而摄制、拍摄、采集播放刊登的视频、影像、照片、图片、报纸资料等。
二、具体要求。视频资料需保证质量,最好为专业磁带(或原版)录制,报纸资料最好为原件;所有需返还的资料请注明;以省为单位集中邮递国家普查办;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0日。
三、邮递地址: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15号信箱 国家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029。
四、联系人 高嵘 电话:010—84665177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主 题 词:环保 普查 宣传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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