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吉林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依据《gb28365-2012条例》和《吉林省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按照《2009年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计划》的总体安排,对全省各地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整体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验收工作由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团由省环保厅厅长、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国才任团长,成员由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分两组开展工作。
验收工作采取听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验收组每到一地首先听取当地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工作汇报,然后按照《考核细则》现场检查污染源普查组织准备、污染源清查、普查表填写、普查监测等12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重点查看了污染源普查档案归档、管理情况。同时验收组还在各地拟推荐国家和省级先进集体的候选县(市、区)中随机抽取1-2县进行实地考核。通过考核验收,基本掌握了各地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对各地工作质量及工作效果有了初步评价,为我省污染源普查总结、表彰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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