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gb28365-2012条例》、《第一次gb28365-2012方案》和《关于开展第一次gb28365-2012工作验收的通知》规定及精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于6月1日~3日组织了兵团发改委、统计局、财务局、环保局等兵团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9人的验收组,对兵团十三个师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
此次验收通过“听取汇报、分组查阅资料(数据库)、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师的普查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兵团验收组认为各师领导对普查工作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准备充分,人员配备合理,普查经费按需拨付到位,宣传方式多样,宣传效果良好,能积极参加和组织各项普查培训,培训效果显著,建立了《清查底册》、《普查对象名录库》。各师能够按国家要求于2008年4月20日完成了普查表的填写工作,严格执行普查数据的审核工作,数据来源可靠,各指标逻辑关系合理,按时保质完成数据录入、复录校验,并于2008年5月31日前完成了数据初报。根据要求进行数据整改、汇总审核,及时完成数据终报和普查技术分析报告、工作总结。普查中各类档案能够及时整理,并真实完整。验收组要求各师应尽快完成验收过程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为迎接国家污染源普查办的检查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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